「如何建立合作農場」:修訂間差異
無編輯摘要 |
|||
(未顯示同一使用者於中間所作的 2 次修訂) | |||
第35行: | 第35行: | ||
合作農場的目的在於建立一個可觸摸(tangible)的連結,真實的連結食物生產者與消費者、生產者與生產者、消費者與消費者。 | 合作農場的目的在於建立一個可觸摸(tangible)的連結,真實的連結食物生產者與消費者、生產者與生產者、消費者與消費者。 | ||
* | * '''建立適切的食物通路''':合作農場是一個食物的集散地。利用合作社組成的人力,將合作農場自己生產的蔬菜、生產者生產的蔬菜與加工品在合作農場集結,分裝,配送取貨點; | ||
* | * '''生態農業知識與生產技術的連結''':小農送菜到合作農場來,同時可以參與合作農場的農務,除了提供部分勞力,也在技術與知識上,與農場與其他小農、支持的社員相互交流激盪,必要時,也可以相互支援各自的農場; | ||
* | * '''食農教育的連結''':有很多時候,我們不認得食物,也不知道怎麼吃。在合作農場定期的共食活動,可以學習到食物的生長的過程、食用的方式,可以分享食譜、加工方式; | ||
* | * '''適切科技(appropriate technology)與器械工具的連結''':建立合作農場與小農所擁有的農機具清單,在必要時,可以租借、合作或者協助維修; | ||
* 總歸來說,合作農場是用來整編(都會)社區對於生態農業、小規模生態農場的支持力量。 | * 總歸來說,合作農場是用來整編(都會)社區對於生態農業、小規模生態農場的支持力量。 | ||
第66行: | 第66行: | ||
合作農場是一個舞台,這個舞台上,出現的角色會有那些呢? | 合作農場是一個舞台,這個舞台上,出現的角色會有那些呢? | ||
* | * '''農場園丁''':經過合作農場的審核機制認可,能夠擔任合作農場農務工作的社員,例如:合作社裡面對於農務工作有高度熱情,並且熟練農務的社員、上過合作農場農務訓練課程的社員,以及提供蔬菜給合作社的友善小農。農場園丁共同討論農場的農務工作、排班、維護、採收以及配送的工作,並且依據投入的工時,計算其貢獻度。 | ||
* | * '''支持社員''':凡是能夠利用合作農場所提供的服務(蔬菜、教學課程…),願意繳交股金,參與合作社運作以及承擔責任者。支持社員的貢獻主要是購買合作農場以及友善小農所產出的食物,協助取菜點的運作,並且以服務(購買食物)的利用程度作為貢獻度。 | ||
* | * '''小農社員''':經過合作農場的審核機制認可,接受可以作為合作社食物供應來源的農夫。 | ||
== 合作農場可以舉辦那些活動? == | == 合作農場可以舉辦那些活動? == | ||
第85行: | 第85行: | ||
== 合作農場如何與小農連結? == | == 合作農場如何與小農連結? == | ||
當合作農場的生產與品相多樣性不能夠滿足社員的需求時,最有效率的方式不是在合作農場展開另一波產業升級,而是,尋找可以合作的既有小農。合作農場必須制定一份《小農合作管理辦法》作為尋找合作小農的指引,裡面應該標明合作社接受的種植、養殖的方法,對於生產環境應該有的責任,器材的使用…等等。 | 當合作農場的生產與品相多樣性不能夠滿足社員的需求時,最有效率的方式不是在合作農場展開另一波產業升級,而是,尋找可以合作的既有小農。合作農場必須制定一份《[[小農合作管理辦法]]》作為尋找合作小農的指引,裡面應該標明合作社接受的種植、養殖的方法,對於生產環境應該有的責任,器材的使用…等等。 | ||
與小農合作,對於合作社來說,除了有效的將農場延伸之外,也有積極的開源(收取通路費)意義。 | 與小農合作,對於合作社來說,除了有效的將農場延伸之外,也有積極的開源(收取通路費)意義。 |
於 2022年11月18日 (五) 10:03 的最新修訂
合作農場,嚴格來說應該寫成合作(社)農場,指的是以合作社原則來建立的農場。
什麼是合作社以及合作社原則?
在開始說明合作農場之前,我們必須先界定清楚這裡所談的「合作」究竟是什麼。合作農場是一種基於合作社概念所建立的農場,所以,首先,我們先要說明合作社是什麼,以及它的核心原則為何。
合作社定義
自有人類以來,就有合作的行為,將互助合作行為運用於經濟活動上,指的是一種經濟制度。這種經濟制度專指工業革命以後,人們基於經濟上的共同需要,依特定原則,組成的團體,合力經營業務的一種集體活動(尹樹生 1988:1)。
關於合作社的定義,不同的學者,不同的團體,不同的觀點,有不同的說法,如:法國學者查理.季特(Charles Gide,1847-1932):「合作社是一群人,藉著企業經營的方法,為追求其共同的經濟、社會與教育目標,而結合的組織」(公元二千年的合作社)。
台灣的合作社法第一條規定:「本法所稱合作社,為依平等原則,在互助組織之基礎上,以共同經營方法,謀社員之經濟利益與生活之改善,而其社員人數及股金總額均可變動之團體」。
1995 年國際合作聯盟(ICA)正式定義:「合作社乃是基於共同所有及民主管理的企業體,為滿足共同的經濟、社會、文化需求與願望,而自願結合之自治團體。」(孫炳焱譯 1996)。
合作社七大原則
羅虛戴爾公平先驅社的創始者們為合作社經營建立的「羅虛戴爾原則」(Rochdale Principles)不僅成為百年來全世界合作社的運作典範,後來也被國際合作社聯盟於 1937 年通過為合作社的七大原則,這七大原則或有更迭,但仍是我們今日在籌設及經營合作社時應掌握的方向。七大原則如下:
- 自願與公開的社員制(Voluntary and Open Membership):合作社乃係社員基於共同需要的自願組合,凡能利用合作社之服務並願承擔責任者,均可申請入社,不受性別、社會、種族、政治及宗教之歧視。
- 社員的民主管理(Democratic Member Control):合作社以民主方式管理的組織,社員享有平等的決議權,(一人一票)積極參與政策和決策,並由被選擔任幹部者,對其社員負責。
- 社員的經濟參與(Member Economic Participation):合作社資本是由社員認股而來,且為發展合作社,應提撥部分不得分配的公積金、支持經由社員贊同的公益活動的公益金及按社員與合作社交易額比例分配的交易分配金。
- 自治與自立(Autonomy and Independence):合作社是由社員民主管理及維持合作社的自治及自助組織。
- 教育、訓練與宣導(Education, Training and Information):合作社對其社員、選任代表、經理及職員提供教育及訓練,並對一般大眾宣導合作社之特質與優點。
- 社間合作(Co-operation among Co-operatives):藉由地方性、全國性、地域性及國際性社間合作,使合作社對其社員提供最有效的服務,並強化合作運動。
- 關懷社區社會(Concern for Community):合作社經由社員認可,為社區社會的持續發展而努力。
什麼是合作農場?
合作農場就是一群人,為了滿足「健康食物」的需要,依循合作社的使命、價值與原則所建立的農場。
所謂「健康的食物」不單單是指食物本身沒有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它還包括:食物的生產過程,對於環境的影響應該是積極正面的,而非造成環境負擔;對於動物來說,是以人道對待;對於生產者與消費者來說,是公正公平的。
因此,在本質上,合作農場就是一個合作社,而在底下行文當中,我們把合作社與合作農場混用,合作農場的所有成員我們也統稱「社員」。
為什麼要建立合作農場?
合作農場的目的在於建立一個可觸摸(tangible)的連結,真實的連結食物生產者與消費者、生產者與生產者、消費者與消費者。
- 建立適切的食物通路:合作農場是一個食物的集散地。利用合作社組成的人力,將合作農場自己生產的蔬菜、生產者生產的蔬菜與加工品在合作農場集結,分裝,配送取貨點;
- 生態農業知識與生產技術的連結:小農送菜到合作農場來,同時可以參與合作農場的農務,除了提供部分勞力,也在技術與知識上,與農場與其他小農、支持的社員相互交流激盪,必要時,也可以相互支援各自的農場;
- 食農教育的連結:有很多時候,我們不認得食物,也不知道怎麼吃。在合作農場定期的共食活動,可以學習到食物的生長的過程、食用的方式,可以分享食譜、加工方式;
- 適切科技(appropriate technology)與器械工具的連結:建立合作農場與小農所擁有的農機具清單,在必要時,可以租借、合作或者協助維修;
- 總歸來說,合作農場是用來整編(都會)社區對於生態農業、小規模生態農場的支持力量。
合作農場怎麼開始?
當有一群人,因為共同有「健康食物的需要」,覺得建一個農場來生產食物,然後,跟自己購買食物這樣的事情很酷,就可以成立合作農場。
這群人要有一個共識,那就是「所以的事情都是:共同決定!大家都是老闆」。因此,大家共同決定要投入多少股金,共同尋找合適的土地(多少面積、租金…),共同做農場的規劃…共同種植、照顧與採收,最後,跟自己買菜。
合作農場除了社員自己彼此之間合作,也要與小農合作,並促成小農與小農合作。因為,一般的情形下,合作農場的食物產量以及多樣性往往都不足,所以,大家可以一同拜訪附近的小農,談好合作的方式,將小農的農場視為合作農場的延伸;
當有一群有共識的夥伴之後,不論種植的技術如何,都可以先討論合作農場的運作規則(或者稱為管理辦法),決定下列的事項:
- 合作農場的價值觀、哲學、中心思想與主張;
- 繳交多少股金;
- 決定如和計算社員的貢獻;
- 選擇農場的位置與面積大小;
- 農場需要那些角色,以及分工;
- 合作農場食物的定價;
- 合作的小農如何選擇與認定;
- 收取多少通路費;
- 各個角色的權力、義務,以及
- 其他
最後,將這些全部訴諸文字(一定要寫下來),並且公布給大家,並作為後續舉辦入社說明會的重要核心資料。
合作農場有那些角色?
合作農場是一個舞台,這個舞台上,出現的角色會有那些呢?
- 農場園丁:經過合作農場的審核機制認可,能夠擔任合作農場農務工作的社員,例如:合作社裡面對於農務工作有高度熱情,並且熟練農務的社員、上過合作農場農務訓練課程的社員,以及提供蔬菜給合作社的友善小農。農場園丁共同討論農場的農務工作、排班、維護、採收以及配送的工作,並且依據投入的工時,計算其貢獻度。
- 支持社員:凡是能夠利用合作農場所提供的服務(蔬菜、教學課程…),願意繳交股金,參與合作社運作以及承擔責任者。支持社員的貢獻主要是購買合作農場以及友善小農所產出的食物,協助取菜點的運作,並且以服務(購買食物)的利用程度作為貢獻度。
- 小農社員:經過合作農場的審核機制認可,接受可以作為合作社食物供應來源的農夫。
合作農場可以舉辦那些活動?
任何合作農場的活動舉辦,都必須僅扣著「社員的共同需要」,而不是不相干的慶祝活動、晚會、政治活動或是媒體訪問報導。
有那些活動是社員的共同需要而應當舉辦呢?例如:當社員的育苗知識與技術都不充足的時候,我們可以舉辦「育苗」的課程,邀請優秀的老師到合作農場來,替社員上課,並且視這樣的活動為一種合作社的服務,社員可以購買自己的服務。
如何計算社員的貢獻?
對合作社來說,社員的貢獻程度管理是一個攤提社員支付合作社各種服務的重要依據。
在合作農場裡面,農務與行政事務都需要付出勞力與時間,因此,社員出任經過合作社所認可的職務應當視為社員的貢獻,例如:社員投入農作的時間、配菜的時間、配送的時間…。
另外,使用合作社的服務,也是對合作社的支持,也是重要的貢獻,因此,社員購買合作農場的蔬菜、種苗、花卉、苗木,付費參加合作社舉辦的訓練課程、研討會…等等,都應該列入社員的貢獻。
合作農場必須建立一套貢獻程度的認定與計算方式,並將之公開,隨時可以讓社員查詢。
合作農場如何與小農連結?
當合作農場的生產與品相多樣性不能夠滿足社員的需求時,最有效率的方式不是在合作農場展開另一波產業升級,而是,尋找可以合作的既有小農。合作農場必須制定一份《小農合作管理辦法》作為尋找合作小農的指引,裡面應該標明合作社接受的種植、養殖的方法,對於生產環境應該有的責任,器材的使用…等等。
與小農合作,對於合作社來說,除了有效的將農場延伸之外,也有積極的開源(收取通路費)意義。
合作農場應當極力的邀請合作的小農加入合作社,讓小農一起參與合作農場的決策,包括:通路收取的費用比例,並且鼓勵小農投入部分時間協助合作農場生產,貢獻技能與知識,並且提供所有有的器械或工具。小農投入合作農場的工時計算,可以由合作社討論,彈性做加權,然後歸入貢獻管理系統。
修訂版本
- 初稿:Chientai 23:19, 14 November 2019 (UTC) 提出